XX小区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维护XX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正常公共秩序,保障全体业主和住户(以下统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保安人员,以及所有进入小区的人员、车辆和物品。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保安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循“预防为主、确保安全、服务业主、文明执勤”的原则,做到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第二章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条 门岗保安职责
- 形象与礼仪: 着装整齐,仪容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主动对进出人员微笑问好。
- 人员管理:
- 对小区业主/住户主动核实身份(如门禁卡、人脸识别等),礼貌放行。
- 对访客,需通过业主确认(如电话联系)并登记有效信息后方可放行。
- 对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需核实其《施工许可证》或《出入证》,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 对推销、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应礼貌劝其离开,必要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处理。
- 车辆管理:
- 引导小区内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通道、主干道畅通无阻。
- 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告知其收费标准,并根据业主授权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和停放。
- 监督小区内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劝阻和记录。
- 物品管理:
- 对进出小区的大件物品、贵重物品进行查验和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 对可疑物品或情况,应立即上报当班班长或物业服务中心。
- 监控与交接:
- 密切关注监控屏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 负责本岗位区域的卫生保洁。
-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字迹清晰、交接明确。
第五条 巡逻岗保安职责
- 定时巡逻: 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表,对小区公共区域(如楼道、地下车库、绿化带、中心广场、设备房等)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巡逻。
- 安全检查:
-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等)。
- 检查公共照明、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检查门窗、水电等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或安全隐患。
- 秩序维护:
- 及时劝阻和处理小区内发生的违章行为(如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噪音扰民、违规搭建等)。
- 制止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并立即报警。
- 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应主动上前盘问,并及时上报。
- 应急处理:
熟悉小区应急预案,遇有火警、盗窃、漏水、人员受伤等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 记录与报告: 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六条 监控岗保安职责
- 24小时值守: 严格遵守监控室管理规定,确保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 实时监控: 密切监视各监控区域的画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对讲系统通知相关岗位保安前往核实处理。
- 信息记录: 对监控中发现的可疑情况、重要事件进行录像备份,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 设备操作: 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 保密工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得随意泄露监控内容。
第三章 保安人员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容仪表规范
- 统一穿着规定制服,佩戴工作证,保持整洁。
- 仪容端庄,男性不留长发、胡须,女性化淡妆,不佩戴夸张饰物。
- 站姿、坐姿端正,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第八条 言行举止规范
- 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 与业主沟通时,态度和蔼,耐心倾听,严禁与业主发生争执或争吵。
- 尊重业主习俗,不得议论业主隐私。
第九条 纪律规范
-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吸烟、吃零食、玩手机、看书报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如接受业主礼品、现金,为外来人员提供“方便”等。
- 严禁在工作时间会客、办私事。
- 严禁在小区内与业主或同事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 严禁泄露小区业主信息、安保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四章 应急事件处理流程
第十条 火灾警情处理
- 发现火情,立即通过对讲系统报告监控中心和班长,说明火情位置、燃烧物类型。
- 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拨打“119”报警。
- 引导人员疏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使用灭火器),切断相关电源。
- 疏散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进入。
第十一条 盗窃事件处理
- 发现可疑人员或盗窃行为,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和班长,并注意跟踪,但不得擅自抓捕。
- 保护好现场,劝说周围人员不要进入。
- 待保安人员或警察到达后,提供线索并协助调查。
第十二条 突发医疗事件处理
- 发现业主突发疾病或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 同时报告物业服务中心,通知其家属。
- 在专业人员到达前,进行力所能及的救助,如止血、保持呼吸道通畅等,切勿随意移动重伤员。
第十三条 暴力冲突事件处理
- 首先劝阻双方,防止事态扩大。
- 若劝阻无效,立即拨打“110”报警。
- 保护好现场人员安全,疏散围观群众。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考核 物业服务中心将定期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纪律遵守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
第十五条 奖励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 成功预防或制止重大安全事故,为小区挽回重大损失者。
- 拾金不昧,为业主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 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英勇、处置得当者。
- 业主、住户公开表扬或书面感谢者。
第十六条 惩处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 警告: 初次违反轻微规定,如仪容仪表不整、使用文明用语不规范等。
- 罚款: 违反工作纪律,如脱岗、睡岗、工作时间做私事等。
- 记过: 因工作失误造成轻微损失,或与业主发生言语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 辞退: 严重违反规定,如监守自盗、泄露机密、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严重失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
- 移交司法机关: 触犯法律法规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XX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