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如何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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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名称]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本物业区域的安全防范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消防、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和谐、安定的居住与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物业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如何有效落实?-第1张图片-德高鼎泰便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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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名称]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全体员工、所有在本物业区域内居住、办公、经营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其访客、施工单位及外来服务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安全防范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组织机构 物业安全防范工作由项目经理(或总经理)全面负责,下设安全管理部(或秩序维护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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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项目经理(总经理):

    • 对本物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
    • 批准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 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2. 安全管理部(秩序维护部)主管:

    • 全面负责安全管理部的日常工作,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
    • 制定并实施安全防范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演练。
    • 监督、检查各岗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 负责安保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和绩效考核。
  3. 秩序维护员(保安员):

    • 严格执行本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 负责责任区域的门岗执勤、巡逻、监控值守。
    • 负责车辆疏导与停放管理。
    • 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
    • 及时发现、报告并初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 为业主/访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引。
  4. 工程维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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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如门禁、监控、消防、照明、周界报警等)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 对设施设备的故障进行及时抢修。
  5. 环境管理部(保洁部):

    • 负责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如设施损坏、地面湿滑等)应及时上报。
  6. 客服部:

    • 负责向业主/使用人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 接听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安全相关投诉和建议。
    •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信息发布、业主沟通和安抚工作。

第三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六条 门岗管理

  1. 人员管理: 对所有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对装修、搬家、送货等外来人员,需核实业主身份并由业主/指定人同意后方可放行,并监督其活动范围。
  2. 车辆管理: 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引导其临时停放至指定区域,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凭证出入,并按规定停放。
  3. 物品管理: 对大件物品、可疑物品的搬出,需经业主确认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七条 巡逻管理

  1. 巡逻频次与路线: 实行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巡逻制度,确保覆盖公共区域、楼道、地下车库、设备房、天台、绿化带等所有角落。
    • 检查是否有可疑人员、车辆徘徊。
    •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 检查公共区域门窗、照明、监控摄像头等是否完好。
    • 检查有无违章搭建、乱堆乱放、违规动火等行为。
    • 检查有无漏水、漏电、燃气泄漏等安全隐患。
  2. 记录与报告: 巡逻人员需携带巡更设备,按指定路线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上报。

第八条 监控中心管理

  1. 24小时专人值守: 监控中心必须保证24小时双人双岗或单人轮岗值守,严禁脱岗、睡岗。
  2. 实时监控: 严密监控各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对讲系统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处理。
  3. 资料管理: 监控录像资料需按规定保存(不少于30天),严禁私自复制、删除或外泄,因需要调取录像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设施管理: 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保和更换。
  2. 通道管理: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间。
  3. 动火管理: 业主/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等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提前向物业申请,经批准并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需有专人现场监护。
  4. 宣传与演练: 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 应急事件处置预案

第十条 突发事件分类

  1. 治安事件: 如盗窃、斗殴、滋扰、精神病人肇事等。
  2. 消防事件: 如火灾、火警、燃气泄漏等。
  3. 自然灾害: 如暴雨、台风、地震等。
  4. 设备故障: 如电梯困人、大面积停电、水管爆裂等。
  5. 公共卫生事件: 如发现疑似传染病人等。

第十一条 通用处置原则

  1. 立即报告: 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通过对讲、电话等方式向监控中心或主管报告。
  2. 控制现场: 秩序维护员接到指令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扩大。
  3. 疏散人员: 如有需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
  4. 专业救援: 立即拨打110、119、120等急救电话,请求专业救援。
  5. 保护现场: 在警方或消防部门到达前,保护好现场,为后续调查提供条件。
  6. 善后处理: 事件处理完毕后,安抚受影响人员,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

第五章 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十二条 安全宣传

  1. 物业应通过公告栏、微信群、宣传册、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定期向业主/使用人宣传防火、防盗、防骗、用电用气安全等知识。
  2. 在节假日前、特殊天气期间,发布专项安全提示。

第十三条 内部培训

  1. 物业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消防技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的培训。
  2. 对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应急演练。

第六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十四条 奖励 对在安全防范工作中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成功处置突发事件或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物业将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物业名称]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持续改进 物业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实际管理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物业名称]物业管理处 [年]年[月]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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