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身体健康,提升小区整体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以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租户及其访客。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小区卫生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专业保洁、分区负责、全员参与、监督考核”的原则,实现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物业服务中心职责 物业服务中心是小区卫生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
- 制定并实施小区年度、月度卫生清洁计划。
- 建立和完善保洁工作流程、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 负责保洁团队的招聘、培训、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 配备和维护必要的卫生清洁工具、设备、物料。
- 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并记录存档。
- 处理业主关于环境卫生的投诉和建议。
- 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条 保洁人员职责 保洁人员是卫生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责:

-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卫生管理制度。
- 按照既定的清洁标准和作业流程,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每日、每周、每月的清洁工作。
- 确保清洁工具、设备使用后及时清洗、归位,保持工具间整洁。
- 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卫生死角或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 文明作业,着装规范,礼貌待人,避免在业主休息时间(如午休、夜间)进行产生较大噪音的作业。
第六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义务 全体业主、住户及访客是小区环境的共同维护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 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 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袋装,并按时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 不在楼道、楼梯间、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涂抹公共墙壁、地面。
- 饲养宠物的业主,应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保持公共环境整洁。
- 装修、改造房屋时,应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并按规定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在公共区域。
- 积极参与小区卫生保洁志愿活动,共同监督和改善小区环境。
第三章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标准
第七条 楼宇大堂及电梯厅
- 地面:每日至少湿拖两次,保持光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大理石地面需定期进行晶面处理。
- 墙面/玻璃门:每周擦拭一次,无污渍、无手印、无张贴物。
- 电梯轿厢:每日擦拭内外壁、镜面、按钮及轿厢门,保持光亮,轿厢底部每日吸尘,轿厢内应放置纸巾盒和“禁止吸烟”标识。
- 信报箱/单元门:保持清洁,无积尘、无张贴物。
- 照明:确保灯具、开关表面清洁,无蛛网。
第八条 楼道、楼梯间及消防通道
- 地面:每日湿拖一次,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 扶手/栏杆:每日擦拭一次,保持光洁。
- 墙面/窗户:每月擦拭一次,无积尘、无蛛网、无乱涂乱画。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楼道、楼梯间、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或电动车。
第九条 地下车库
- 地面:每日冲洗或吸尘一次,无油污、无积水、无明显垃圾。
- 立柱/墙面:每月擦拭一次,无大面积积尘。
- 排水沟:定期清理,确保排水通畅,无杂物堵塞。
- 通风系统:定期检查、清洁,保持空气流通。
- 标识标线:清晰、完好。
第十条 绿化带及公共区域
- 绿化带:每日巡查,及时清除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枯枝落叶。
- 儿童游乐区:每日清洁设施表面,每周对沙池进行翻晒或更换,定期消毒。
- 健身器材区:每日擦拭,保持清洁卫生,每周消毒一次。
- 道路及广场:每日清扫,无明显垃圾,每周高压冲洗一次。
第十一条 垃圾处理管理
- 垃圾收集点:每日清运至少两次(夏季增加清运频次),确保垃圾桶(站)周边无散落垃圾、无异味、无污水。
- 垃圾桶:每日清洗、消毒,保持内外清洁。
- 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业主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公司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 垃圾分类: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推行垃圾分类,在指定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宣传引导。
第四章 作业流程与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 作业流程
- 日常清洁:保洁人员按区域、按时间(如“先上后下、先里后外”)进行标准化作业。
- 定期清洁:对玻璃幕墙、外墙、排水管网等制定专项清洁计划。
- 应急处理:对突发污染(如油污、呕吐物)或天气变化(如暴雨后积水)等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检查与考核
- 每日自查:保洁班长每日对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每周检查:物业服务中心主管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并拍照记录。
- 不定期抽查:项目经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验保洁质量。
- 考核与奖惩:检查结果与保洁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多次检查不合格或造成严重卫生问题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制度宣传 物业服务中心应通过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全体业主宣传本制度内容,提高大家的卫生意识。
第十五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XX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XX物业服务中心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