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该《规定》于2011年通过,并于2025年和2025年进行了两次重要的修订,以下内容将结合2025年修订版的最新精神和核心条款进行说明,并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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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核心要点解读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这包括:
- 普通商品房小区
- 售后公房小区
- 动迁安置房小区
- 农民动迁小区
-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住宅物业。
只要是上海的住宅小区,其管理活动都受此《规定》约束。
核心主体及其权责
《规定》明确了几个关键角色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理解物业管理的基石。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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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房屋的所有权人。
- 权利: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自己成为候选人。
- 知情权:有权知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如物业费收支、维修资金使用、小区规划等。
- 投票权:对业主大会的决议事项进行投票,投票权通常按“建筑面积”计算,这是最核心的规则。
- 收益权:小区公共区域(如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的经营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
- 义务:
- 遵守管理规约:承诺并遵守小区的“宪法”——《业主管理规约》。
- 按时支付物业费:这是享受物业服务的基础,也是保障小区正常运转的关键。
- 合理使用物业:不违法搭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侵占公共空间。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 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是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小区的“大事”,
-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
- 修改《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的“代言人”,主要职责包括:
-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会议。
- 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
- 及时公布小区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如公共收益、物业费、维修资金使用等),接受业主监督。
- 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产生的纠纷。
物业服务企业
- 角色:由业主大会选聘,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管家”。
- 权利:
-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 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如乱停车、乱扔垃圾),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
- 义务:
- 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如保洁、保安、绿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
- 接受监督:接受业主、业委会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收支情况。
- 配合工作:配合业委会、居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 信息公开:主动公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项目等信息。
几项核心制度详解
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
- 性质:业主的“养老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 筹集:
- 新建商品房:由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证时一次性缴纳。
- 已有小区:可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续筹。
- 使用:这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2025年修订版对此进行了优化:
- 简化流程:对于涉及楼栋或单元的紧急维修(如电梯故障、外墙脱落),可以申请“简易程序”,不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大大缩短了维修周期。
- 规范使用:明确了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申请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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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遵循“质价相符”原则,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构成。
- 调整机制:当服务标准提升或成本显著变化时,物业公司可以提出调整申请,但这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业委会无权单方面决定。
小区公共收益
- 来源:小区公共区域(如电梯广告、道闸、公共停车位、公共用房出租等)产生的收入。
- 归属:归全体业主所有。
- 用途:
- 首先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
- 剩余部分可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或经业主大会决定用于其他公共支出。
- 公示: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每季度至少公示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监督,这是防止“糊涂账”的关键。
业主如何维权?
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按照以下途径维权:
- 协商:首先与物业公司或相关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
- 投诉:
- 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协调。
- 向居民委员会(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他们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有指导和调解的职责。
- 举报:
- 对于物业公司违规收费、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等行为,可向区房管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举报。
- 对于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可向城管执法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举报。
- 诉讼:
- 对涉及个人财产或合同的纠纷(如物业费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小区共同利益的重大决策有异议,可以业主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规定》的最新亮点(2025年修订版)
- 强化党建引领:明确要求在街道(乡镇)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协同机制(“三驾马车”),共同解决小区治理难题。
- 聚焦“急难愁盼”:重点回应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充电桩安装、电梯安全更新、维修资金使用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并简化了相关流程。
- 明确业委会运作规范:细化了业委会委员的任职条件、禁止行为和罢免程序,防止业委会“不作为”或“乱作为”。
- 鼓励“酬金制”收费:为增加物业费收支的透明度,新规鼓励和引导业主大会选择“酬金制”(即物业费存入业主共有账户,物业公司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而非传统的“包干制”。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一部构建和谐小区的“操作手册”,它明确了谁来管(业主、业委会)、怎么管(业主大会决策)、谁来服务(物业公司),以及钱怎么花(物业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
作为业主,了解这部法规,不仅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也能积极参与到小区的共同治理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向所在地的街道房办或区房管局咨询,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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