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在无锡,物业公司的收支公开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公司必须定期(通常是每半年或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其物业服务的收入、支出、各项成本以及公共收益等情况,业主有权查阅、质询,并对不合理的开支提出异议。

法律法规依据(为什么必须公开?)
物业收支公开并非“物业公司的恩赐”,而是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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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百四十三条:这是最核心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等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人应当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等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开”,这为收支公开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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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 虽然没有直接说“收支公开”,但规定了物业有维护小区秩序、制止违规行为的责任,而财务透明是履行好这些责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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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及无锡市地方性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江苏省和无锡市通常会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更细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开的频率、格式、内容和业主的监督程序,可能会要求使用统一的财务报表模板。
物业必须公开哪些内容?(公开什么?)
根据规定,物业公司的公开内容主要分为两大块:物业服务费收支和公共收益。
(一) 物业服务费收支明细
这是最核心的部分,关系到业主交的钱花在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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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部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物业服务费总收入:按户/按面积计算的总额。
- 其他应收费收入:如停车费(非公共区域)、装修管理费、有偿服务费(如代收快递、家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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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部分:这是业主最关心的,必须详细列明。
- 人员成本:
-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经理、客服、工程、财务等)
- 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维修等一线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
-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费:
- 电梯:年检费、维保费、电费、小零件更换费。
- 消防系统:维保费、年检费、器材更换费。
- 监控设备:电费、维保费、存储费。
- 公共照明:电费、灯泡更换费。
- 供水供电系统:二次供水水泵的电费、维保费。
- 公共区域设施: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的维修保养费。
- 清洁卫生费:
- 日常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清运费。
- 化粪池清理、外墙清洗等专项费用。
- 绿化养护费:
绿化用水、肥料、农药、修剪、补种等费用。
- 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通讯费、水电费(物业办公部分)、差旅费等。
- 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公司为小区配置的办公设备、工具等资产的折旧。
- 保险费:
公共责任险、电梯责任险等。
-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如业委会委托的专项审计费等。
- 人员成本:
(二) 公共收益明细
这部分是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必须单独核算,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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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来源:
- 公共区域广告收入:电梯广告、道闸广告、灯箱广告、宣传栏广告等。
- 公共场地、公共设施收入:
- 地下车位、地面公共车位的租金收入。
- 公共区域的摊位租赁收入(如快递柜、自动售货机、快递柜场地占用费)。
- 业主共有房屋(如物业用房、闲置房)的租金收入。
- 其他合法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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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支出:
- 公共收益的管理成本:如广告公司的代理费、车位系统的维护费等。
- 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这是最主要的用途之一,法律规定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 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用途:如用于小区公共活动、福利等。
公开的频率和方式(怎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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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频率:
- 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通常是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
- 年度财务报告必须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公布。
-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增加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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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线上公示:在小区业主微信群、QQ群、物业APP等线上平台发布。
- 线下公示:
- 在小区公告栏、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纸质版。
-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确保所有业主有足够的时间查看。
- 提供查阅:业主有权要求查阅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合同、发票、收据等),物业公司应提供便利,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可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相关费用可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业主的权利与行动指南(业主能做什么?)
如果发现物业收支不透明或存在疑点,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 成立或支持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监督权的合法组织,是推动财务公开最有效的力量。
- 查阅与质询:
- 直接向物业公司索要相关财务报表和凭证。
- 对不明确的开支项目,可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提出质询,要求其解释说明。
- 要求审计:
- 如果对物业公布的账目有重大怀疑,可以由业委会或一定比例的业主联名,委托第三方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通常由物业公司承担或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向主管部门投诉:
- 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公开、公开内容虚假或拒绝业主查阅,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举报:
-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物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 无锡市/各区物业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督。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综合性的投诉举报平台,会将问题分派给相应职能部门处理。
- 如果物业公司拒不公开、公开内容虚假或拒绝业主查阅,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举报:
- 法律途径:
对于涉及金额巨大、涉嫌违法或严重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在无锡,物业收支公开是业主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业主应该积极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成立业委会、定期查阅账目、必要时进行审计等方式,确保每一分物业费和公共收益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