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填写合同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开发商): [填写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填写姓名] 注册地址: [填写地址] 联系电话: [填写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填写物业服务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 [填写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 [填写资质证书编号] 注册地址: [填写地址] 联系电话: [填写电话]
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 [填写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填写身份证号] 物业坐落地址: [填写详细的物业地址,如XX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XX室] 联系电话: [填写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所购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 物业名称: [填写物业项目名称,如“XX花园”]
- 物业类型: [如:住宅、公寓、商业、写字楼等]
- 坐落位置: [填写物业详细地址]
- 建筑面积: [填写丙方所购物业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
本协议的物业管理区域为【甲方/乙方】已竣工或即将竣工的 【填写物业项目名称】 整个区域,其四至范围为: 东至: [描述] 南至: [描述] 西至: [描述] 北至: [描述] (或:以规划图纸、售房合同附件所附的物业管理区域图为准。)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 本协议约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 [XXXX年XX月XX日](即丙方所购物业的交付日期)起,至 [业主大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止]。
- 若业主大会未能及时成立,或未能及时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本协议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一年],延长期间,乙方应继续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服务,丙方应继续履行缴费义务。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 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电梯井道、架空层、外墙、屋面、公共门、窗等。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排污、公共照明、电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化粪池、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花草树木、绿化小品等的灌溉、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及季节性更换等。
-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门岗值守、安全巡逻、监控值守、车辆停放管理、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
公共清洁卫生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道路、楼梯、电梯轿厢、大堂、垃圾房/桶等)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消毒等。
-
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物业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业主档案、维修记录等资料的建立、保管和查询。
-
其他服务:
协助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代收代缴相关费用(如水、电、燃气、网络等,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以及其他符合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乙方应提供符合以下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
- 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 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正常运行,小修24小时内完成,中修按计划进行。
- 公共设施设备: 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定期进行专业维保,确保其安全、正常、有效运行。
- 公共绿化: 按时进行养护,无明显枯死植物,无明显病虫害。
- 公共清洁: 每日清扫公共区域,垃圾日产日清,无明显卫生死角。
- 公共秩序: 实行24小时安保巡逻,监控画面清晰、保存时间符合规定,车辆停放有序。
- 服务响应: 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对业主的报修、咨询、投诉等,应在15分钟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 具体标准: 乙方承诺的服务标准以附件《【XX项目】物业服务标准》为准,该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
- 收费标准: 丙方同意按照 [每月每平方米XX元] 的标准向乙方缴纳物业服务费。
- 计费面积: 物业服务费按丙方所购物业的 建筑面积 计算。
- 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费按 [月/季/年] 缴纳,丙方应于每个计费周期开始前的 [5] 日内足额缴纳。
- 空置物业: 丙方所购物业自交付之日起,因丙方原因未使用或未装修的,物业服务费按 [70%] 的标准缴纳,直至该物业被装修或使用。
- 费用构成: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清洁物料、绿化养护、公共能耗、设施设备维保、保险、税费及合理利润等。
第七条 其他费用
- 停车服务费: 丙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或租用)车位,应按 [每月每个车位XX元] 的标准向乙方缴纳停车服务费,此费用包含车位清洁、秩序维护、公共照明等。
- 水、电费公摊: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分(如楼道灯、公共照明、水泵、电梯等)产生的水、电等能耗费用,由全体业主按 [建筑面积比例/户均] 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乙方按月公示。
- 特约服务费: 丙方如需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特约服务(如家政服务、代收快递、房屋托管等),双方可另行协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或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
- 应负责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并确保其符合交付条件。
- 不得擅自处分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交接和业主入住初期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应当接受丙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如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 对违反本协议及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 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 应当遵守本协议和《业主管理规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物业,进行装修时,应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 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应配合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第九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丙方使用物业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不得对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空间造成损害。
- 丙方进行室内装修,应事先向乙方申请登记,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明确装修范围、时间、废弃物清运、安全责任等。
- 乙方对丙方的装修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乙方违约: 若乙方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丙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扣除部分服务费等。
- 丙方违约: 丙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费总额的 [千分之零点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暂停提供部分服务等措施追缴。
- 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交付或资料移交不全,影响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 本协议约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届满,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附件《【XX项目】物业服务标准》、《业主管理规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设单位/开发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