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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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已被废止

最重要的一点是,原由建设部发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已于 2025年3月8日正式被废止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张图片-德高鼎泰便民中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目前在中国大陆,物业管理企业(现通常称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和等级管理制度已经全面取消,企业无需再申请或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为什么会被废止?(历史背景与改革原因)

  1. “放管服”改革要求: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国务院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资质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2. 解决“挂证”等乱象:原有的资质制度催生了“资质挂靠”、“证书挂靠”等市场乱象,一些企业通过租用有资质的证书来承接业务,但实际管理能力不足,导致服务质量低下,损害了业主利益,取消资质审批,可以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行为。
  3. 与国际接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对物业服务行业实行备案制而非审批制,依靠市场竞争和行业自律来规范企业行为。
  4. 回归市场本质:物业服务的核心是服务质量,政府认为,与其通过一个静态的资质证书来评判企业好坏,不如让市场通过招投标、业主评价等方式,优胜劣汰,让服务质量好的企业脱颖而出。

废止后,行业如何监管?(新的管理模式)

资质审批取消后,并不意味着对物业服务企业“放任不管”,而是监管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新的管理模式核心是“宽进严管”

“宽进”——降低准入门槛

  • 工商登记注册:设立物业服务企业,只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可,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按照《公司法》等一般性法规执行,不再有专门的“资质等级”要求。
  • 告知性备案:部分地区可能推行备案制,但备案不设门槛,仅是政府部门掌握行业基本情况的手段,不作为企业承接业务的“通行证”。

“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这是新监管模式的核心,政府不再“事前审批”,而是转向“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监管重点从“看证书”转向“看行为、看业绩”。

监管手段主要包括: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张图片-德高鼎泰便民中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监管领域 具体措施
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将企业的服务质量、合同履约、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失信企业将在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限制;守信企业则可能获得政策支持和市场便利。
市场行为监管 加强招投标管理,在物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业主或建设单位可以设定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但不能再将“企业资质等级”作为硬性门槛,重点考察企业的过往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和报价。
服务质量监管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政府部门随机抽取企业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检查内容主要是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安保、保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
法律法规执行 严格执法,对于违反《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乱收费、侵占业主收益、不履行维修义务等,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纠纷调解机制 完善投诉和纠纷处理渠道,建立高效的业主投诉处理机制,通过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及时调解物业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对行业和各方的影响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影响:

  • 利好:中小微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大大降低,有利于行业充分竞争和创新。
  • 挑战:竞争加剧,企业不能再依赖“资质”作为金字招牌,必须苦练“内功”,提升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和口碑。
  • 转型:企业需要从“要资质”转向“要市场、要服务、要口碑”。

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影响:

  • 选择权更大:在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有了更多元化的选择,不再局限于少数几个高资质等级的企业。
  • 责任更重:业主需要更加擦亮眼睛,通过实地考察、了解企业过往业绩、听取业主评价等方式,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企业,而不能简单地看“资质等级”。
  • 维权依据更明确:维权的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而非企业的资质证书。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 市场化程度更高: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其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升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品质和后期价值。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废止,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行业监管从“资质审批”时代正式进入了“信用监管”时代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而言,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不再是那张纸质的证书,而是实实在在的服务质量、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对于业主而言,这意味着更大的选择权,但也伴随着更审慎的判断责任,整个行业将在更开放、更公平、更注重服务本质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标签: 企业等级 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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