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树立公司统一、规范、专业的职业形象,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并体现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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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客服、工程、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所有岗位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 统一规范原则:公司统一工服的款式、颜色、标识及穿着规范。
- 按需配发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需求,配发相应的工服及防护用品。
- 爱护公物原则:员工应自觉爱护工服,保持其整洁、完好。
- 遵守纪律原则: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工服的配发与标准
第四条 工服配发范围与标准 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发以下工服及物品:
| 岗位类别 | 配发物品 | 配发周期 | 备注 |
|---|---|---|---|
| 管理层 | 夏装(衬衫/西裤)、冬装(西装/大衣)、领带/领结、工作牌 | 入职时配发夏装,次年根据情况配发冬装 | 可根据职级调整款式 |
| 客服/前台 | 夏装(衬衫/西裤裙)、冬装(西装套装)、丝巾/领带、工作牌 | 入职时配发夏装,次年根据情况配发冬装 | 女性可着裙装 |
| 工程维修 | 夏装(工装T恤/工装裤)、冬装(加厚工装)、反光背心、安全帽、工具包 | 入职时配发基础工装,按需配发劳保用品 | 强调安全防护 |
| 秩序维护 | 夏装(作训服)、冬装(棉服/大衣)、大檐帽/贝雷帽、武装带、反光背心、工作牌 | 入职时配发,每年统一更换 | 体现威严与纪律性 |
| 保洁/绿化 | 夏装(保洁服/绿化工装)、冬装(加厚工装)、围裙、口罩、手套 | 入职时配发,按劳保用品周期更换 | 注重实用与耐脏 |
第五条 工服尺寸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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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部(或人事部)统一安排量体,并根据标准尺寸尺码表配发工服。
- 员工在申领工服时,需在《工服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工服名称、尺码、数量及领取日期。
- 员工应对自己申领的工服数量和尺码负责。
第三章 工服的穿着与规范
第六条 穿着要求
- 工作时间: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穿着全套工服,并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应统一佩戴在左胸前,保持端正、清晰。
- 整洁得体:工服应保持干净、平整、无异味、无破损、无污渍,纽扣、拉链等配件应完好并扣好、拉好。
- 搭配规范:
- 不得擅自改变工服的款式、颜色。
- 不得在工服外罩便服(如工装外套内可穿公司配发的T恤,但不得穿自己的卫衣、毛衣等)。
- 工装裤/裙下应穿着深色袜子,鞋子应与工服相搭配,保持干净,秩序维护人员需按规定穿着制式鞋。
- 季节性穿着:公司将根据季节变化(通常为每年5月1日和10月1日左右)发布统一通知,要求员工穿着相应季节的工服。
第七条 禁止行为
- 严禁将工服转借、赠送、变卖、抵押或故意损坏。
- 严禁穿着有明显污渍、破损、掉扣、脱线的工服上岗。
- 严禁穿着工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如逛街、旅游、娱乐等)。
- 严禁在工服上乱涂乱画、粘贴与工作无关的饰品或文字。
- 严禁将工服用于有损公司形象的任何场合。
第四章 工服的保管与洗涤
第八条 保管责任
- 员工对个人所领用的工服负有保管责任。
- 工服仅在上班期间穿着,下班后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损坏。
- 员工离职时,须将工服(按本制度规定可带走的部分除外)清洗干净后交回行政部,如有遗失或严重损坏,将按赔偿标准从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 洗涤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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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涤方式:员工应按照工服洗涤说明进行清洗,原则上,浅色与深色衣物分开洗涤,避免使用强腐蚀性洗涤剂。
- 熨烫:工服穿着前应进行熨烫,保持平整挺括。
- 维修:对于轻微的损坏(如脱线、小破口),员工应及时自行修补,对于无法自行修复的损坏,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五章 更换、补充与赔偿
第十条 正常更换
- 工服在使用达到规定年限后(一般为2-3年),由行政部统一检查确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
- 因员工身材发生显著变化(如增重/减重超过一档尺码),导致原有工服无法穿着,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需提供相关证明(如近期体检报告)。
第十一条 非正常损坏或遗失
- 因员工个人原因(如洗涤不当、保管不善、意外遗失等)导致工服损坏或遗失,需进行赔偿。
- 赔偿标准:
- 轻微损坏(如小面积污渍、轻微磨损):员工需自行清洗或修复。
- 严重损坏或遗失:员工需按该工服折旧后的价值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额 = 工服采购价 × (1 - 已使用月数 / 规定使用总月数)。 - 赔偿后,行政部将为员工补发一件全新的工服。
- 赔偿费用将在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解释、修订、监督和执行由公司行政部(或人事部)负责。
第十三条 监督与检查
-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工服穿着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应每日对本部门员工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 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全公司员工的工服穿着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
-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理:
- 首次违规: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整改。
- 再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
- 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如罚款、绩效扣分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补充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所有。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发部门:行政部] [发布日期:YYYY年MM月DD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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